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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洪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42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12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王胜全先生、陈旭琳先生、王嘉陵女士、杜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启明先生、叶建木先生、谭金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一)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王胜全先生、陈旭琳先生、王嘉陵女士、杜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启明先生、叶建木先生、谭金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新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克军女士、陈晓红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仍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赵航先生、邓小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在此向以上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董事、监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洪凌: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厦门公司,1997 年创立公司前身上海保隆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2、张祖秋: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1997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3、王胜全:男,汉族,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南京金城集团,2000 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陈旭琳: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就职于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王嘉陵:女,汉族,1952 年出生,美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台湾大学学士、威斯康新大学硕士、哈佛大学硕士。曾就职于IBM,历任亚太区总部首席市场营销官、首席信息化执行官、副总裁等职务,现任香港科技大学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荣誉院士,公司董事。

  6、杜硕: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现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菲仕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董事、北京亮道智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能健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启明:男,196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曾担任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上海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奖理事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2007年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授予“第十届上海市科技精英提名奖获得者”称号。参与并领导的雪佛兰新赛欧产品自主开发项目在2011年摘得国家汽车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特别贡献奖。2016年获得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2018年获得“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汽车产业杰出人物”和“中国汽车工业优秀科技人才”。

  2、叶建木: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创新管理等。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学士学位,1996年、2003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2003年7月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任教至今。曾任上市公司洪城股份(600566)独立董事,目前担任非上市公司武汉长利新材独立董事、港股国华(00370.HK)独立董事。

  叶建木先生长期在武汉理工大学工作,在国内权威及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在国际学术期刊及会议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4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国家发改委项目1项;科研成果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现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湖北、四川、江苏、海南等科技项目与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

  3、谭金可: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经济法硕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经济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2012年至今,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经挂职崇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先后获得申万宏源奖教金、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等奖励。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克军:女,汉族,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子公司安徽保隆计划物流部储运科长。

  2、陈晓红:女,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子公司安徽保隆技术开发部报价专员。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13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1.04、1.05、1.06、2.01、2.02、2.03、3.01、3.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周一)9:0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邮政编码: 201619

  联系人:张红梅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2月30日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姚新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姚新民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新民: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上海联想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夏尔软件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分别与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合称“甲方”)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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