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累计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2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起2个月内完成。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王浩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郑轶先生,副总经理胡晓熹先生,副总经理李文生先生,副总经理王哲先生,董事会秘书汤振羽先生,财务总监赵春雷先生,总经理助理邹斐先生,总经理助理刘永泉先生。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增持主体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董事长王浩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副董事长、总经理郑轶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副总经理王哲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全部增持主体累计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620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9月27日起2个月内完成。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5、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作为公司管理层的主体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增持主体将停止实施本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7、本次增持股份的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人承诺,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股份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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