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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286,550份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28.65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

  注: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对应授予日的人数和数量。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符合行权条件的行权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8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2年9月7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50%。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为2023年9月7日。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9月8日

  (二)行权数量:128.655万份

  (三)行权人数:345人

  (四)行权价格:27.93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截止日为2023年9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鉴于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28.655万份。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8月8日,公司已将2021年8月27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4万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28.655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授予日:2021年9月8日

  3、行权数量:128.655万份

  4、行权人数:345人

  5、行权价格:27.93元/份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8、行权安排:2022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7日期间的交易日,其中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10、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2、合计数与各项数据之和的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1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以上事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一、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华夏银行上海南京路支行大额存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7月20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为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

  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的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陈洪凌、董事陈旭琳与激励对象陈洪泉、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陈旭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旭琳、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陈洪凌、董事陈旭琳与激励对象陈洪泉、陈艳、刘仕模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王胜全、陈旭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陈洪凌、陈旭琳、王胜全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8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4.84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28.65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计4.84万份应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人因离职原因不满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4万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的股票期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8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3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2021年11月6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7、2021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8、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合计4.84万份;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28.65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7,805,9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561,181.60元。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2日。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8.13-0.20=27.93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2021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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