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于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金马集团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 于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公司股东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集团”)前期将其持有公司的14,000,000 股股份质押给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以下简称“徽行歙县支行”)进行借款,因该业务发生逾期触发了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该笔 14,000,000 股股份将会被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处置。
公司通过查询股东名册发现,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金马集团本次共有14,000,000股被司法处置,本次司法处置已基本完成。
二、司法处置情况
公司近日从金马集团获悉,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4日,金马集团累计被司法处置14,000,000股,成交均价3.629元/股,具体明细如下:
■
金马集团被司法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完成后,公司通过查询股东名册获悉,截止2022年6月30日,金马集团持有公司786,1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
三、其他
1、金马集团被司法处置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金马集团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减持,非金马集团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金马集团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其均保持独立性,金马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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