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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 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的公告

公司全资孙公司辽宁汽车机电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机电”)于近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为金杯汽车的5,000万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证券代码:600609证券简称:金杯汽车公告编号:临2022-03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

  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对原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1亿元逾期贷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的担保责任,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孙公司辽宁汽车机电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机电”)于近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为金杯汽车的5,000万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因借款人违约而应支付给债权人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由于本次担保为公司内部互保,未签订反担保协议。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已经2022年5月19日的金杯汽车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新增辽宁机电对金杯汽车本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5、2022-024),截至本次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相关《借款保证合同》的签订已经金杯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9),本次担保后,辽宁机电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067P

  成立时间:1984-05-14

  注册地: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法定代表人:刘同富

  注册资本:1,311,200,558元

  主营业务:汽车及配件制造,汽车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

  实际控制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

  注:上表中2021年数据为审计后的数据,2022年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本部,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因借款人违约而应支付给债权人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由于本次担保为公司内部互保,未签订反担保协议。由于本次担保为公司内部互保,未签订反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次担保为上市公司内部互保,相关借款用于履行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能够缓解公司的资金流动压力,维持公司现金流的稳定。

  五、董事会意见

  2022年6月17日,金杯汽车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议案《关于孙公司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的议案》,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无董事反对或弃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8,786.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6%,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4,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4%;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6,7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2-03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6月20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司”)与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万泉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万泉支行”)签订《保证人代偿协议》,履行对金杯车辆的逾期贷款本金、罚息及利息11,120.89万元的担保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该笔逾期贷款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一、该笔担保情况介绍

  金杯车辆是公司的原子公司,因其持续亏损公司2017年将其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公司出售金杯车辆股权时对其担保余额为20.05亿元,公司从2017年开始压缩对其担保,截止2019年末,公司对金杯车辆担保余额降低至4.6亿元,公司压缩的对金杯车辆的担保均由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承接。2020年华晨集团出现现金流紧张的情况并快速恶化,2020年8月华晨集团债券违约,2020年11月华晨集团被裁定破产重整。2020年8月、10月公司因金杯车辆担保两次被诉。2020年末公司计提了华晨集团相关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担保责任相关损失合计5.77亿元,其中对金杯车辆的担保责任4.66亿元。

  金杯车辆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24日与盛京银行万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37亿元,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止。公司于同日签订了《盛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公司为金杯车辆提供反担保,资产公司于2021年3月3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纳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名单。公司于2021年4月向资产公司申报了担保事项相关债权并获得确认及额度预留,公司将作为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目前尚不确定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律师函》,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要求公司履行对金杯车辆1亿元债务的担保责任,若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前不能无条件履行所承担的担保责任,盛京银行沈阳分行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8)。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逾期贷款履行担保责任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杯车辆、盛京银行万泉支行签订《保证人代偿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9、2022-030)。

  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与金杯车辆、盛京银行万泉支行签订《保证人代偿协议》,由公司履行保证责任代金杯车辆偿还借款的本金、罚息及利息共计11,120.89万元,公司偿还上述款项后,已履行完毕编号3651119219000004号的《盛京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义务。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方南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桂荣

  注册资本:伍亿肆仟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非关联方

  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汽车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汽车设计、汽车改装、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车用燃气装置安装及检测,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服务,道路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2年4月末,金杯车辆总资产29.37亿元,负债95.57亿元,资产负债率325.40%(未经审计),金杯车辆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无清偿能力。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对外支付现金对本年度现金流产生一定压力,经公司与盛京银行沈阳分行沟通,本次代偿资金由盛京银行沈阳分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贷款,利率6%,与公司平均信贷利率水平相当,该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资金来源预计约10.91亿元,资金支出预计约7.51亿元(未包含该笔担保责任),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后,公司本年度预计仍可实现资金平衡。

  2.2022年6月20日,公司已与金杯车辆签订《还款协议》,根据《还款协议》,金杯车辆应当于2023年6月19日前一次性偿还公司履行该笔担保相关本金、利息共计11,120.89万元,并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本息共计11,788.14万元。公司后续将持续敦促金杯车辆履行还款义务。

  3.该笔担保的反担保方资产公司于2021年3月3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纳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名单。公司于2021年4月向资产公司申报了担保事项相关债权并获得确认及额度预留,公司将作为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目前尚不确定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反担保方重整进展、债务清偿方案及进度。

  4.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上述担保相关损失,履行上述担保责任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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