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警示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2018年8月30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委托理财,使得连续12个月未披露的委托理财余额达55,9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此后,你公司继续进行委托理财,至2019年6月19日多次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但均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4月13日、2020年4月29日才分别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中披露,并于2021年1月15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提及的问题,并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最新行情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河南力推两家酒企上市!出台酒业振兴方案,2025年省产白酒规模力争达260亿元
- 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消息,日前,《河南省酒业振兴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河南省产白酒规模力争达到260亿元。重点酒企仰韶酒业力争突破100亿元,赊店老酒力争达到50亿元,洛阳杜康力争达到40亿元。
- 中国名酒 国酒 0
-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白干酒”、“公司”)已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名酒 0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0976号)
- 名车 0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产销快报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名车 0
-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名车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