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0月19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71.95万股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隆科技”)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3年9月19日。
2、授予登记数量:171.9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2%。
3、授予登记人数:52人。
4、授予价格:28.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登记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0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1-00067号):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10月10日止,贵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19,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489,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489,9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19,5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6,770,4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71.95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9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表中,变动前的股本数为公司2023年10月18日的股本数,与公司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中总股本不一致,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新增股份登记所致。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3-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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