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毕勇军、陈菁、周汉心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以上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名称: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668),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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