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大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徐海东、于永达、徐志华、张芳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议案名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议案名称: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军利、殷庆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泰和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最新行情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6月29日汽车整车行业指数报62495.27点 涨幅达2.52%
- 6月29日,10点28分,汽车整车行业指数报1448.45点,跌幅达4.15%,成交345亿元,换手率3.00%。
- 名车 0
-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 名车 0
-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定点通知的公告
- 公司近日收到上汽大通新能源电动空调压缩机项目定点通知,该项目生命周期为5年以上、生命周期内订单量预计超100万台、总金额预计超8亿元,本项目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开始量产,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 名车 0
-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胜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1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
- 名车 0
-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26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7日披露的2022-007号公告)。
- 名车 0